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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产假最新政策?[广西产假]

时间:2023-08-10 14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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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广西产假158天从什么时候开始

在年3月24日上午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: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,并且还同时新郑了育儿假、产前检查陪护假,延长生育假,鼓励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相关内容,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还是施行。

1、根据规定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怀孕期间,男方享受产前检查陪护假五天;分娩后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,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,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,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,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。

2、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,每年分别累计享受育儿假十天。

3、生育津贴按规定发放 参加生育保险的,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发放;未参加生育保险的,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。

4、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,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,由本人提出申请,经所在单位同意,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哺乳假;哺乳假期间,其工资、津贴、补贴按照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;享受哺乳假的职工,不影响晋级、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。广西产假最新政策

1、强化女性就业合法权益保障

广西产假最新政策?[广西产假]

根据相关规定”妇女怀孕、生育和哺乳期间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。”“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,支持家庭生育、养育”。

2、多管齐下,着力减轻生养负担

条例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财政、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支持措施,落实税收优惠政策,减轻家庭生育、养育、教育负担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情况,出台育儿补贴等有关政策和措施。

3、增加托育服务供给,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

条例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规划、土地、住房、财政、金融、人才等方面综合措施,推动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,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。

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;支持国家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区提供托育服务;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,适当延长在园时长;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。

从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到,对于三胎、四胎政策的落地以及实施,国家是下了非常大的决心的,相信在各位家长生育的同时也能享受多种福利,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。以上就是关于广西产假最新政策?[广西产假]的全部内容,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,祝您好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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